温都讯 近日,龙湾区永兴街道发生一起火灾,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起火,然后引燃周边车辆。
6月30日凌晨4时35分,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调派4辆消防车26名消防员前往现场处置。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发现着火的是5辆电动自行车,明火已经基本被周围群众扑灭。为了防止火势复燃,消防员出水扑灭余火。在火灾中,五辆电动自行车被烧得只剩下铁架子。此外,火灾还导致民房里面被熏黑,大门玻璃被烧裂等损失,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起火,然后引燃周边车辆。该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周某说:“起火前一天晚上,我下班后把车子停放在家门口充电,次日凌晨4点左右,我听到楼下有人喊着火了,开窗一看,才发现是自己家楼下着火了,于是赶紧喊醒家人跑了出来,同时想办法灭火并第一时间拨打了119火灾报警电话。”
事后,消防部门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消防救援人员提醒: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门厅等公共区域,禁止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过充、短路易引发火灾,请选择室外集中充电桩充电,并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要注意远离易燃物,发现电池鼓包、过热等情况立即停用。
潘柏松 吴祖坚
编辑 陈东升
审读 郑凌
责编 吕进科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7月7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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