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元/㎡的装修标准降至1798元/㎡ 市民付了定金后遇装修合同“变脸”

2025-06-02 22:15 温州都市报 

温都讯 “交了 1 万块定金,结果装修合同‘换了个马甲’!”近日,市民盛女士拨打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讲述了最近遭遇装修合同纠纷的糟心事。

市民:支付定金后装修合同突然“换脸”,投诉一月无结果

去年1月底,盛女士参与了温州鼎昇设计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鼎昇)发布的样板房促销活动。“由于我的新房即将交付,当时鼎昇给的优惠力度大,当场我就与对方签订装修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盛女士说,根据合同规定,该套餐预算费用为每平方米1998元。

今年3月,盛女士的新房交付后,她便联系鼎昇项目经理,却被告知该公司已搬迁,并与另一家叫做“深爱居(深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下称:深爱居)”的公司“合并”。对方承诺原合同依然有效,但需前往新址重新签署一份装修合同。

4月10日,盛女士前往该公司签合同。“签完过后,我才注意到这份合同公司名称、法人公章、地址、套餐价格等关键信息已发生变更,与此前合同均不一致。”盛女士担心原公司已经倒闭,此外,盛女士说,原鼎昇套餐预算费用每平方米1998元,而深爱居套餐预算费用每平方米为1798元,套餐价值明显被降低了。她认为,整个签装修合同前后,深爱居工作人员都没有明确告知真实原因,使其对装修期间的风险及装修后的售后问题等存在无法确定性,遂要求退定金解除合同。

5月19日,盛女士前往深爱居协商退款,对方以“合同已签”为由拒绝退款。盛女士又向12345投诉并前往市监部门反映,截至目前未收到处理结果。

装修公司:两家公司属同一集团,承诺10日内予以答复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发现,鼎昇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目前处于存续状态;深爱居位于鹿城区双屿街道温州市鞋都大道235号温州5050购物中心,同样处于存续状态。

记者致电深爱居公司经理王硕。王硕称,鼎昇与深爱居同属一个集团。由于鼎昇原办公地点所在大厦未按去年交付的合同约定履行,导致该办公场所至今无法正常投入使用,于是将公司团队整体搬迁至5050购物中心办公,属于集团内部正常合并,并非盛女士所说的倒闭。

而针对盛女士提出的合同转移未提前告知、价格差异及法人不同等问题,王硕解释,盛女士在鼎昇签订的是定金合同,交付定金即认可条款,公司有权不退定金;鼎昇与深爱居套餐配置存在差异属正常情况,深爱居合同可按鼎昇原配置服务,但家具家电可能因产品更新会随时调整,已安排设计师与其解释材料及配置区别,目前仍在与盛女士进行协商沟通。王硕承诺会在10天内给盛女士一个答复结果。

律师:若装修公司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盛女士有权解除合同

若装修公司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盛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吗?记者咨询了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鲍乐星。

鲍乐星表示,盛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现装修公司提出变更主体、修改套餐价格等要求,属于对合同约定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装修公司和盛女士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合同的价款等条款,那么合同可以按照新的条款执行。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均应当按照原合同履行。

然而,如果装修公司未经盛女士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均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盛女士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中违约条款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相应定金也应当返还。

温都记者 林吉祥

编辑 金慧君

审读 郑凌

责编 朱斌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6月3日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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