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2024年6月26日8版
温都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4年夏季高温补贴来了,本月起连发4个月。
今年,我市高温津贴继续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执行。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只要企业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其中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温都记者 陈恩欣
审核 李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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