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门古港遗址出土一方元代石头,据说有大用!见证了温州港的辉煌过往

2024-04-14 09:31 掌上温州客户端 

在温州朔门古港遗址出土的文物中,有一个重达二三十公斤的元代大石权。它出土于古港遗址瓮城之外的地层中,仿佛一位守望着过去的巨人。

在中国古代,为了便于商品交易,国家颁布了专门的度量衡制度。在称重过程中,对秤砣有着严格的标准,常见的是小型铜权和铁权。然而在大宗贸易中,如漕运称粮、盐商称盐、外商称香料等,为提高效率、减少繁琐的称重过程,往往使用大型秤砣。这枚元代大石权,显然是大宗货物交易的得力助手,见证了温州港的辉煌过往。

温州路总管府铜权(温州博物馆藏)

温州有全国第二的铜权

温州朔门古港遗址出土的元代大石权外形呈四瓣瓜棱形,环纽,高29.3厘米、面长径30.3厘米、短径25.5厘米,重达二三十公斤。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方形石权,它们的石质都较硬,颜色呈灰中夹杂红色,初步判断产自永嘉县瓯北一带。

《孟子·梁惠王上》有“权,然后知轻重”,权的最初含义为秤砣。一般有铜、铁、石头,铜、铁做的权分别叫铜权和铁权,石头做的权叫石权。

1972年,瑞安仙降新江垟坑村出土了一枚北宋莲瓣纹瓜棱形铭文铜权。这枚铜权腹作五瓣瓜棱形,上下两端均铸刻有葵花12瓣,底呈覆盆状。在瓜棱形凸起部位刻有铭文,共5处,计15行,168字。“池州永丰监,淮州□指挥淮州置衙牒,取到广德军建平县钱库省样铜砤壹副,前来本监依样铸造壹佰斤铜砤贰拾副。今已铸造讫,熙宁□巳正月八日……”

由此可知,这枚铜权铸造于北宋熙宁十年(1077),由北宋时期全国四大钱监(铸造铜钱)之一的池州永丰监打造。按照当时计量标准,这枚铜权重100斤,经过现代称重后为62.5公斤,即125斤。其重量仅次于湖南省湘潭市易俗真出土的重达64公斤的北宋景祐铜则,居全国第二。

熙宁十年这一年,温州在城的商税全年收入达25391贯,超过已设市舶务的宁波(全年商税20220贯),比福建路的泉州城、广南东路的潮州都多。以前的商税“温州旧在城及瑞安、永安、平阳县、前仓、柳市镇六务,岁二万二千一百四贯”。而熙宁十年的温州城区商税,比此前六务总数还多出三千二百贯文。

千百年来,权是各朝征收赋税、称量财物,支付黄金及铸造钱币等必需之物。温州博物馆还藏有一枚延祐六年(1319)铸造的铜权,高83厘米,底径46厘米,重300克。铜权正面铸有“温州路总管府”、左面“提调正官”,右面铸“校勘”,背面有“延祐六年造”,均为汉字,属温州路官方标准衡器。

《中国风俗通史・元代卷》元代壁画中的卖鱼插图

秤砣见证温州港经济繁荣

秤砣的重量从某种程度反映货物交易数额较大,而商税则反映温州贸易的繁盛。故而这几枚石权、铜权可被视为宋元时期温州社会经济繁荣的见证物。

南宋建炎二年至四年间(1128~1130),温州建立市舶务,是两浙路市舶司下辖的五个市舶务之一。元代在温州设立了市舶司,温州成为全国七大港口之一。在大兴海上贸易的政策背景下,温州得到了更多的眷顾,成为当时通向世界的海运大港。城区“百货所萃,廛氓贾竖咸附趋之”;海上交通繁忙,温州成了瓯江流域和浙南地区的中转港口和外贸物质集散中心。

在大宗贸易中,为了提高效率并减少频繁称重的次数,人们通常倾向于使用大型秤砣。“良材兴贩,自处(州)至温,以人于海者众”,南宋温州知州楼钥揭示了瓯江上游地区所产的木材源源不断地从温州港出口至各地。此外,漆器、酒、柑橘、茶叶、龙泉青瓷等物资也络绎不绝地通过温州港运往国内各地。温州的渔业也生产大批“海鲜鱼蟹鲞腊等物,亦上掸通于江浙”。正如诗中所言:“江城如在水晶宫,百粤三吴一苇通。”

王振鹏《江山胜览图》绘有形态各异的船只68艘,海船、江船、渔船来往穿梭,有的船只正扬帆起航,有的缓缓进港准备靠岸,有的停泊在温州港内,构成了一幅繁忙而生动的画面。来自占城(越南)的远洋船舶进港的场景格外引人注目,这种远洋大船有三桅船、四桅船,大者可张十二帆,设四大橹,载重约三百吨,称得上是元代最先进的远洋海船。而更为常见的则是海运漕船,也被称为遮洋船,它们的载重量在一千石以上,是宋元时期温州地区的重要远洋海船。

■延伸阅读

古代一斤十六两

有个成语叫“半斤八两”,源于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期对度量衡的标准化。当时规定“半斤八两,一斤十六两”,这个习惯一直沿用至1958年。《汉书·律历志》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十六两为斤。”

但从出土的权以及史书中可以发现,历朝历代的计量都不太一样。《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开元钱十枚(即唐制一两)重37.301克。由此推算,唐代的每斤为596.82克。而温州的北宋莲瓣纹瓜棱形铭文铜权上明确标记了“壹佰斤”字样,现在称重是125斤。计算可知,宋代的每斤约为625克。这枚北宋铜权的存在,显然成为了宋代通用衡度大于唐制的有力佐证。

那么,一斤等于500克的计量标准是从何时开始实施的呢?

清朝时期,一斤约为16两,约等于596.816克。但随着中西方交流的不断加深,这种度量衡的不统一给经济交流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与西方国家接轨,政府正式规定法定的一斤等于500克。然而,虽然一斤的克数发生了变化,但一斤仍然沿用原来的16两制,也就是说一两为31.25克。这种计量方式相当于增加了税收,这种改变虽然方便了与国际交流,但也带来了一个“致命”的缺点:换算比例减少,使得我们的计量相较于之前显得“吃亏”。

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计量方式才得到了彻底的改变。1959年,我国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明确规定一斤为十两。自此,一斤等于西方的500克,一两则等于50克。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连佳佳/文

2024年4月11日温州都市报12版版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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