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部体育法规下月起施行

2023-06-29 09:35 温州都市报 

《温州都市报》2023年6月29日第3版

我市首部体育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介绍了法规的立法工作情况。这是我市自2015年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颁布的第20部法规,也是市十四届人大表决通过的第一部法规。

新建公园应建运动场地等健身设施

《条例》着力解决全民健身设施分布不均衡、供给总体不足、管理职责不清、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效果不理想等突出问题,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创制性规定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规定通过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间复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室外健身设施雨棚加装等举措,增加全民健身设施供给。

《条例》提出,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应配套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室外健身器材等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设施。鼓励在文化娱乐、商业服务、旅游休闲等项目综合开发时,同步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推进智慧健身步道等智慧健身设施建设。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应体育公园建设用地。支持依法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湖泊海洋等自然资源,建设融合当地人文传统和健身需求的特色体育公园。

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室内外全民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居民住宅区全民健身设施配置不足的,应当因地制宜增设多样化的全民健身设施。鼓励依法利用城市空闲土地、边角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以及闲置商业、仓储用房等建设全民设施。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1小时锻炼

鼓励和支持运用视频录播、网络教学、在线直播等方式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开展近视、肥胖、身体姿态异常等青少年不良健康状况的体育干预指导。《条例》指出,学校应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科学组织大课间以及学校课后托管服务等课外时间的体育健身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引导学生养成终身运动习惯。

市教育局在《条例》实施表态发言中表示,将刚性落实中小学体育课时标准,将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校长年度考核和区域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和锻炼强度。全覆盖推进中小学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体育大课间活动,实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公示制度。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和学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鼓励武术、游泳、足球等优势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展优势体育项目教学、训练、竞赛活动。鼓励将专业体育训练场所、社会体育俱乐部择优纳入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托育、托幼机构应当配备适宜的室内外活动场地、运动器材等健身设施,开展符合婴幼儿、学前儿童的体育健身活动。

推广户外营地等健身休闲综合项目

温州是全国唯一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城市。《条例》聚焦温州实践,提炼、固化温州市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的工作经验,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条例》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以及其他健身活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全民健身实施,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确有必要的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推广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合办的方式建设百姓健身房,构建较为健全的社区体育服务体系。《条例》提出,推动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如培育旅游精品路线和精品赛事活动,推广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点、汽车露营基地、田园运动场所等健身休闲综合项目。

温都记者 何群芳

编辑 陈东升

审核 李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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