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民意中间站】居家养老服务立法 为养老服务提供法治支撑

2022-08-08 10:28 温州市政协 阅读数:20158

近年来,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制约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亟待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加以解决。今年5月27日,《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接下来养老服务工作将如何开展?本期《政情民意中间站》就来探讨相关话题。

本期嘉宾

市政协委员温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陈娅莉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柯展

《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保障基本、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条例》在“服务设施”配建方面,重在推进城镇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必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实行建设到移交的全过程闭环式管理。

《条例》围绕解决好助餐、助浴、助急、助医等关键小事,建立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提升居家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如,要建立健全老年食堂慈善基金,推动老年食堂扩面提质,到2025年建成老年食堂不少于1000家,中心城区和老年人集聚区助配餐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着力解决好老年群体“吃饭难”问题。

嘉宾建议

1、条例出台施行后,要继续出台其他配套的政策,细化有关措施推动条例内容落实落地。

2、通过条例的出台施行,推动各个部门高效协同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养老服务整体工作水平。

3、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4、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聚焦条例实施,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温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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