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轨道交通“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12月2日正式上线!

2025-12-03 10:28  

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政策,2025年12月2日,温州铁投集团升级现有“浙江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原电子发票开票入口将升级为数电发票开票入口。乘客乘车后,可通过原开票入口开具数电发票。

为方便您顺利开票,现将具体操作指南及常见问题说明如下:

支付宝扫码乘车开票步骤


1

打开支付宝,搜索进入“温州轨道”小程序


2

点击右下角“我”,进入个人中心


3

选择“开票管理”,进入可开票列表


4

进入开票页面

第一步:选择开票日期

第二步:勾选需开票的行程

第三步:点击“开票”按钮

5

提交开票信息

点击抬头旁的选择图标直接选择已有信息,或在填写框内手动输入。确认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后,您可选择是否在发票上展示出行人信息,并填写接收方式,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系统将自动展示常用开票抬头,点击即可选中,也可取消。

6

获取发票

提交成功后,发票将通过短信或邮箱发送。

7

发票重开

如开具的发票信息有误,可点击“开票历史”,选择相应发票记录,点击“申请重开”,选择正确的信息进行重开。


温州轨道APP 乘车码开票步骤


1

打开“温州轨道”APP


2

点击底部“我”,进入个人页面


3

进入“乘车记录”,点击右上角“开发票”

4

进入开票页面

   第一步:选择开票日期范围

   第二步:勾选行程记录

   第三步:点击“开票”按钮

5

提交开票信息

点击抬头旁的选择图标直接选择已有信息,或在填写框内手动输入。确认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后,您可选择是否在发票上展示出行人信息,并填写接收方式,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系统将自动展示常用开票抬头,点击即可选中,也可取消。

6

获取发票

提交成功后,发票将通过短信或邮箱发送。

7

发票重开

如开具的发票信息有误,可点击“开票历史”,选择相应发票记录,点击“申请重开”,选择正确的信息进行重开。


线下过闸 开票步骤


1

获取开票二维码

使用单程票(出站前)、市民卡、交通联合卡、银联卡、二维码乘车需要报销凭证的乘客,请前往车站客服中心处自助打印开票二维码小票,您也可直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索取开票二维码。

温馨提示:请妥善保管二维码小票,开票有效期为30天。

2

扫码开票

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小票上二维码。

3

填写信息并提交

选择发票抬头类型,相关信息将自动显示,填写接收方式后提交。

4

获取发票

开票成功后,将通过手机或邮箱发送通知。或再次扫描原二维码,点击“跳转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常见问题解答  


 1. 数电发票开票时需要乘客填写什么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的数电票样式,旅客运输服务数电发票票面增加出行人、有效身份证件号、出行日期、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信息。

数电发票开票界面中乘客需自行填写购方名称、购方税号、出行人、证件类型(可下拉选择)、有效证件号码等发票信息和出行信息。

 2. 数电发票票面旅客运输服务特定信息如何呈现?

票面项目名称为*运输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服务。票面旅客运输服务特定信息“出行人”“有效身份证件号”根据乘客填写信息展示;“出行日期”以进站时间为准,以自然日统计;“出发地”“到达地”分别为进站车站名称、出站车站名称,单程票和定期票“出发地”“到达地”均显示为“温州”;“交通工具类型”显示为公共交通,“等级”显示为轨道交通。

 3. 数电发票票面与原电子发票相比有什么变化?

① 数电发票取消了发票密码区、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销售方信息栏从发票的左下角调整至右上角。

② 纳税人可通过扫描“数电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冲信息等。

③ 数电发票号码为税局自动赋码,全长20位。

④ 数电发票票面左上角标签处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特定业务的数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公司向乘客开出发票左上角标签将显示“旅客运输服务”。

⑤ “旅客运输服务”数电发票显示的信息包括:出行人、有效身份证件号(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证件、军官证等)、出行日期、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

 4. 如何下载发票?

开票成功后,可通过短信、邮箱或“温州轨道”APP内的开票记录获取下载链接,复制至浏览器即可下载。

 5. 申请开票后,没有立即获得发票怎么办? 

由于网络延迟等问题,数电发票的开具可能会出现延时,建议5-10分钟后再次查看。如发票长时间没有开具成功,请联系服务热线(0577-96600)进一步处理。

 6. 已开出的发票是否可以作废(冲红)并重新开具? 

可以,点开“开票历史”,点击页面中“申请重开”按钮,然后进入重开页面,乘客点击“申请重开”将可以选取该行程重新开具发票。每张发票只能进行一次自助重开,后续因抬头错误,请联系服务热线(0577-96600)进一步处理。

 7. 多选行程开具发票和多选发票冲红相关限制 

可合并多笔行程开票,但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冲红时最多勾选1张发票。

 8. 新旧发票系统切换后如何处理?

① 切换前未开票的行程,可开具数电发票;

② 切换前已开具的电子发票,可在“已开发票”中查看;

③ 如原电子发票有误,请联系客服人工冲红后重开。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节约资源、提升效率,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纸质发票将被逐步替代。建议您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开具电子发票。如遇发票信息有误或遗失,请按平台提示操作,或服务热线 0577-96600获取帮助。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记者 李雅

责编 朱斌

审核 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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