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电器导购员黄某设局卷走多名顾客支付款一案一审有果。乐清市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蔡姐因房子装修,加了电器卖场导购员黄某的微信。过了近一年,黄某突然主动联系她,“姐,5月有内部折扣,我能帮你超低价拿货哦!”蔡姐便与黄某约定在门店见面。确认了家电的品牌型号、价格后,蔡姐通过微信扫码向黄某个人账户支付了2万多元定金,拿着收据回家了。
过了一周,蔡姐又收到黄某发来的微信,“姐,618活动折扣力度超大,您订单在4万元以上,如果现在全款支付的话,总价还能再减2000元!”面对这么大的折扣,蔡姐又去门店将剩下的近2万元尾款支付给黄某,拿到其开具的全款收据。此后,蔡姐购买的家电迟迟未到,黄某也一直联系不上,正想去门店要个说法,却得知黄某已被刑拘,这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黄某利用导购员身份,多次通过微信向顾客宣传自己有“内部渠道”,诱导顾客直接通过向其微信、支付宝个人账户支付货款下单。收取货款后,黄某并未将钱款上交公司,仅将小部分货款用于订购货物并向顾客发货,借此维持骗局,剩余大部分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黄某担心事情暴露,于2024年2月从公司离职,却仍以导购身份联系客户,收取货款后玩“失踪”。2024年5月,黄某入职新公司后故技重施,以虚构优惠的方式收取多名顾客的货款并据为己有。截至2024年7月,黄某侵占货款已达70多万元。
2024年10月,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商家和消费者的损失均未得到补偿。为此,检察官深挖资金去向,查清黄某将所骗资金大量偿还高利贷。检察官通过梳理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记录等客观性证据,发现黄某一年内累计偿还高利贷达100余万元。检察官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对放贷人员进行调查。通过谈话取证,最终依法追回违法资金30余万元。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发还被害单位、消费者。
检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务必向官方账户支付货款,切勿轻信“私下交易可享优惠”等说辞。若发现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店员以“特殊渠道”“内部优惠”为噱头诱导交易,要多方核实信息,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温都记者 吴祖坚 通讯员 岳思轩
编辑 孙立彭
审读 郑凌
责编 潘达源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8月15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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