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商铺墙面硬生生凿出几扇窗,不管楼上安全吗?

2025-06-19 08:40 温州都市报 

“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在一楼墙面上硬生生凿出几扇窗。”日前,龙湾区状元街道罗西住宅区12组团业主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8868886向“温都帮帮团”反映,小区一楼商铺的承租户在装修中,存在破坏墙体结构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恢复原状。

住户:

租户为增强商铺通风

私自在墙面开孔建窗

罗西住宅区12组团位于龙湾区罗庄路,共6幢住宅楼,其中一层沿街店铺主要集中在2幢、3幢以及6幢。

6月16日,记者来到罗西住宅区12组团,涉事的商铺位于6幢111室,处于该片商铺中间区域,内部层高较高,设有楼梯,凿墙开窗位置在该商铺南面,即朝向小区内侧,整体呈2高2低共4扇,其中低处1扇为扩建,其余3扇为新建,各窗外框能看到明显的施工痕迹。

“这种商铺类似loft结构,我推测对方开窗是为了前后通风,但私自在一层墙体上凿窗,会影响高层业主的居住安全。”陈先生称,小区一层相同布局的商铺众多,若不及时制止,担心后续其他入驻的商户会效仿,“现在对方的装修投入还不大,入驻的商户也不多,应尽快把问题解决。”

物业:

两次发放通知书

要对方限时恢复原样

陈先生表示,他们就相关问题向小区物业浙江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却迟迟不见实质性进展,“从5月底到现在半个月过去了,依然没什么动静。我感觉他们在‘踢皮球’。”

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称,在装修人进场施工时,就告知装修装饰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在5月底的一次日常巡查中,他们发现了该问题,此后根据事件进展,先后向装修人发出了两份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

6月16日下午,6幢住宅楼111室商铺大门紧闭,未发现相关装修人员,门口贴有小区物业贴的《十二组团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二次告知:违章开孔,停工整改。现发放整改通知单,限4天内恢复原样。”

今年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25〕20号),明确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不得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实施擅自扩大承重墙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其中,物业服务人和装修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装修告知义务和巡查、监督、管理职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进展:

3扇窗户的框架结构及玻璃已拆除

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参与多次协商,但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大部分业主都不同意开窗,所以我们和物业商量先让对方停止施工,同时让商铺业主单位(状元街道龙泽经济合作社)与对方沟通。”

6月18日,状元街道龙泽经济合作社相关负责人说,经协商,承租户已经答应尽快恢复原样,“上午我在现场,他们已经在拆窗户,接下来会把砖砌回去。”

6月18日下午,陈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在6幢住宅楼111室商铺南侧,新开的3扇窗户的框架结构及玻璃已被拆除。

龙湾区住建局房产监管科与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若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涉及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主体安全的,他们会积极跟进;若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其他功能变化,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不过根据你提供的线索,我们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

温都记者 陈恩欣

编辑 孙立彭

审读 郑凌

责编 潘贤群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6月19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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