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为保障婴幼儿安全,近日,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市消保”)联合龙湾、洞头、乐清等地消保委,对市场上销售的30个婴幼儿爬行垫样品进行了消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近三成样品在甲酰胺含量上与安全标准存在差异,20%的样品因小零件问题存在窒息风险。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共30个样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市区多家实体店及网店购买,价格从13元/件至354.3元/件不等。
检测依据GB 6675-2014《玩具安全》系列标准、GB 41003-2021《塑料泡沫垫通用技术条件》系列标准及T/CTJPA 005—2018《婴幼儿爬行垫安全要求》等。鉴于本次比对出于对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角度出发,检测项目主要涉及物理强度、理化性能和安全要求,故选取小零件、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和甲酰胺含量等安全要求作为本质量次比对的比对项目。
试验结果显示,在小零件项目中,20%的样品不合格,均为拼接地垫,存在儿童吞食窒息的风险。在特定元素迁移项目中,所有样品均符合标准,安全风险低。增塑剂项目中,所有样品均符合标准,大部分产品未检出6种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安全风险低。
不过,在甲酰胺含量项目中,26.7%的样品不合格,其中明示材料为PE的地垫甲酰胺含量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拼接地垫的甲酰胺含量项目不合格率要高于整片地垫,三无产品的甲酰胺含量项目不合格率要高于标称产品地垫。
据悉,现今市场上售卖的婴幼儿爬行垫大部分为发泡型地垫,疑似发泡剂为偶氮二甲酰胺,在加工过程中高温分解产物甲酰胺,容易残留在爬行垫中,对婴幼儿的皮肤黏膜和眼睛具有刺激作用,引起过敏,严重者会损害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
比较试验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仅对本样品负责)
温州市消保委相关人员表示,本次婴幼儿爬行垫比较试验的公布,旨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相关产品时需更加谨慎,同时也敦促生产商和销售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婴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消费者如何更好购买到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婴幼儿爬行垫?温州市消保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爬行垫时,可闻一闻所购产品气味是否刺鼻,如有说明其含有较高的挥发性物质,可能对婴幼儿和儿童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
二是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厚实的、整片的婴幼儿爬行垫。因整片地垫通常较为厚实,拉伸强度较大,不容易被儿童扯破或拉断;拼接地垫的拼接齿往往容易被拉扯脱落而产生小零件,存在对婴幼儿和儿童产生窒息引发人身安全的风险。
三是建议消费者选购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标志的婴幼儿爬行垫。优先选择新型环保材料:如 XPE(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EPP(发泡聚丙烯)和EPE(聚乙烯发泡棉)等。尽量不要选择PE、EVA等材料制成的婴幼儿爬行垫可能含有较高的挥发性有害物质,如甲酰胺等。
四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爬行垫时,可用白色的纸巾在爬行垫上摩擦,观察是否掉色。颜色过于鲜艳的婴幼儿爬行垫使用的颜料(染料)、油墨往往较多,颜色模糊、界限不清的婴幼儿爬行垫,通常使用的是劣质颜料(染料)、油墨,此类产品的油墨或染料不仅会沾染衣物和皮肤,更是会迁移进入人体的各种器官,从而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伤害。
五是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索要并保留发票或购买凭证,注意查看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年龄、安全警示、出厂合格证、执行标准等产品信息是否齐全。如发生消费纠纷的,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中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温都记者 毛毛 通讯员 沈佳 陈葲
审核 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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