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4日获悉,《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办法》2月1日起施行。今年,我市将投入2300万元扶持补助金,推动我市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办法》由温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有效期5年。这是我市首次以部门文件形式明确群众体育扶持补助资金的范围和标准。
该办法的扶持补助范围包括:百姓健身房的建设和运维,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运维,新建的笼式足球场、篮球场、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登山健身步道等体育场地。另外,新建的标准灯光排球场、标准灯光羽毛球场、非标灯光篮球场,市区体卫融合服务中心和市本级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组织也将给予补助,进一步扩宽了群众体育的扶持范围。
该办法确定了扶持补助标准:如新建成的标准笼式足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篮球场、标准灯光网球场、标准人工草地门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排球场(气排球场)、标准灯光羽毛球场、非标灯光篮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其他符合政策导向或群众需求的体育场地或公益性质的群众体育服务和活动,经认定也可给予补助。
该办法还明确了群众体育扶持资金的补助流程:市体育局对扶持项目建设、开放和评定等情况审核确认后,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提出经费下达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局或市本级学校等单位;下达的群众体育扶持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先评后补的方式予以扶持,由属地财政局和体育工作部门按要求进行补助。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已建成百姓健身房423家、登山健身步道900公里、篮球场84个、笼式足球场73个,投入建设资金超1.5亿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全省后三位进入前六位,大大丰富了广大群众的运动场地需求。
温都记者 叶海鹏
通讯员 温体
编辑 孙立彭
审核 李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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