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挖挖挖 百姓烦烦烦 “12345”热线10个月接200起投诉

2023-07-12 09:27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270711

“平坦的道路隔三岔五就被‘开膛破肚’一次,各种地下管线安装‘没完没了’,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最近,市民任女士被家门口的“马路拉链“困扰着:今天维修下水管,明天改造电网,后天燃气管线重新铺设,一条道路挖了填、填了挖。

“《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不是规定不允许反复挖路吗?为什么城市中还是有那么多地方还在一直挖?”类似任女士这样对此存有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

针对重复挖掘,去年温州下了“禁挖令”

针对“马路拉链”屡禁不绝的问题,2022年10月1日施行的《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城镇道路挖掘统筹,严格控制城镇道路重复挖掘。

《条例》要求,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管理、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单位,统筹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道路挖掘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因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应急抢修等需要挖掘城镇道路的除外。

埋设地下管线等施工符合非开挖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非开挖技术;能够结合其他施工的,应当交叉合并施工。确需挖掘城镇道路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并不得擅自改变道路结构。

而2012年实行的《温州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对城市道路开挖和施工作了详细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挖掘。

12345政务服务热线10个月接到200余起投诉

但“禁挖令”似乎没能完全阻止“马路拉链”,任女士的遭遇也并非个例——

“安阳街道阳光小区6栋门前的道路于2023年3月份左右开始修建,现已经重复挖埋了许多次。”

“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安桐西路,2022年已经开挖维护过,2023年3月再次开挖, 7月9日~9月8日又要封闭施工。要求部门给予合理答复。”

“安阳街道望江菜场大榕树附近的路面,刚完成截污纳管施工。水泥刚浇筑2个月,现在又重新将路面开挖放置线缆,影响通行。”

……

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10月至今,该中心共接到203件关于道路重复开挖的投诉件,主要集中在鹿城、瓯海和龙湾三区。其中鹿城40件,瓯海44件,龙湾16件。“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市民关于道路重复施工的投诉。”

记者获悉,对于市民的投诉和询问,相关部门的回复大多只是给出施工的内容和结束的时间,至于反复挖掘的原因则很少答复。

遏制反复开挖,地下管网要科学规划管理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称,出台一个好条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记者了解到,城市道路开挖的审批和监管部门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条例施行后,“马路拉链”为何屡禁不止?在阻止道路反复开挖方面,执法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城镇道路挖掘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记者昨前两天就此事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询问,但截至昨天发稿时,还没有收到回复。

鹿城区人大代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道路反复开挖跟需求有关,仅凭条例不能禁止需求。“要想遏制反复开挖的现象,地下管网的科学规划和科学管理更为重要——对全市的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数字化管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挖掘频率。”

陈一来还表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代表建议

出现重复开挖施工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将《条例》落实到实处?《代表在线》栏目昨天采访到2位市人大代表,听听他们怎么说。

市人大代表、鹿城区教育局基建中心副主任 王楚楚

施工计划在线填报,汇总后统一安排施工时间

道路反复开挖,跟开挖工程缺乏整体统筹、各相关部门没有统一施工时间有关。但在实际执行中,很难做到整体统筹——如工期要求、费用分摊就很难协调。此外,很多开挖以临时工程居多,还有非计划内的施工或者紧急工程等,更是增加了统筹难度,造成重复开挖的情况频发。

为减少此类现象,他建议:

一是加强横向沟通。建立市区道路施工管理系统,把端口开放给各相关部门,如水、电、给排水、市政、街镇等,各相关单位对施工计划进行在线填报,并由主管部门进行汇总统一安排施工时间。

二是加强执法刚性。主管部门在进行道路施工管理时,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违规施工行为加强监管,依规处置。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各级人大机构要加强条例实施执法监督,督促主管单位落实条例。

市人大代表、温州市维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王贤俊

审批部门多是主要原因,可将审批归属到一个部门

出现重复开挖施工现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道路施工审批部门繁多。一条道路上的设施,可能分属于街道、市政、中心等不同的部门管理,在挖掘时就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审批环节多,可能会有施工单位无法快速找到对应审批部门的情况,从而导致审批时效缓慢。其次,道路施工信息共享不畅。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导致各个部门在审批时,对已经进行过开挖的情况不了解,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道路重复开挖问题。

为了规范以上问题,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审批方面,优化审批环节。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或将审批全部归属到一个部门,确保审批环节顺畅进行。

二是在信息共享方面,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到施工情况,对于道路重复开挖的问题早发现、早预防。

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开挖施工的监管,建立完善的执法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是道路施工信息要在市区中心区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明确施工时间等关键信息,注明公示期和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和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情况。

 温都记者 何群芳 谢锦哲/文

钱鹏鹤/摄

编辑 陈东升

审核 李雪锋

《温州都市报》2023年7月12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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