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召开

2022-07-18 09:12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16034

7月14日至15日,全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在乐清召开。14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叶英波和鹿城区行政执法局陈伯钧对《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15日,鹿城区、瓯海区等6个县(市、区)作了养老服务工作典型发言,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对省市民生实事、养老服务诈骗和安全整治、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等方面工作作部署。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成骞传达了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袁家军书记、市委刘小涛书记有关养老最新指示要求,回顾总结上半年养老服务工作成效,并强调了下半年的养老服务工作重点:

一是要优化供给水平,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年”行动。全市民政系统要高质量抓好省市民生实事工作,高水平推进机构床位建设,高要求推动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提升老年人认同感和幸福感。

二是要强化服务能力,实施老年“友好年”行动。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工作专班,启动创建工作,聚焦老年人关键难题,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足感。

三是要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居家养老“普法年”行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全面发动,做好《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传学习工作,加快出台配套文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满足老年人安全感和归属感。

四是要加强协同合作,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年”行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老年人参与感和存在感。

各地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和养老工作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现场考察了乐清市虹桥镇建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天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并对近期即将出台的几个重要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进行座谈讨论。

来源:温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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