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如何激励?
答: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和激励评价机制。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补贴。(见《条例》第三十二条)
备注:为深入推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和实施,《老年友好·颐养温州》特开设《条例》小问答,普及条例内容。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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