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推行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2022-06-10 08:44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38160

晚报讯 日前,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截至2021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共163.68万人,总量居于全省前三。而我市的老年人绝大多数喜欢在家养老,需要获得更完善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近年来,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亟待通过地方立法,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经过前期调研、多方商议立法内容等,去年12月23日,《条例》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今年5月27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布。

《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重在建立和完善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制度。针对我市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系列措施,分为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四十五条。

《条例》在“服务设施”配建方面,重在推进城镇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并要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在法律责任方面,擅自拆除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在“服务供给”方面,涉及医养康养结合、老年人助餐服务、适老化改造等。重点明确了特殊老年人服务保障的要求和标准,《条例》中明确将器官捐献家庭成员中的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作为基本居家养老服务的保障对象。温州是全省首个将此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的地级市。

在“扶持保障”方面,不仅对智慧养老建设、养老人才的相关激励制度、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等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并参照上海、深圳、南京等地的做法,提出推行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条例》规定:养老服务顾问负责居家老年人信息登记、养老供需对接和服务引导、政策宣传指导等服务,为老年人居家生活提供“贴心管家”。

“《条例》出台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三个关键词:规范、维护、推动。”温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说,即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维护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利,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活动提质扩容,最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

温都记者 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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