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湖上品苑投寄催签函竟然用‘法院专递’”续闻 苍南邮政承认系“工作差错”所致

2020-09-08 21:56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49307

房产项目开发商给购房者投寄催签函,竟然动用“法院专递”专用EMS法院专用封套……9月8日,温都《锋火台》栏目披露此事后,引起广泛关注。对此,负责投寄邮件的苍南县邮政分公司致电本报,承认用“法院专递”投寄开发商催签函系他们“工作差错”所致,并表示要追责相关责任人。

9月8日上午,苍南房产项目“御湖上品苑”开发商苍南鸿恩置业有限公司向本报发来情况说明,表示给购房者投寄资料是他们提供的,但投寄信封是苍南邮政(苍南县邮政分公司)提供的,“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15日期间,我司工作人员为向业主寄件,拨打114热线联系邮政EMS工作人员上门取件,邮政EMS工作人员接到我司电话后,上门取走所需寄件的文件,并带回其办公地点统一装袋,邮寄给业主。”

苍南鸿恩置业有限公司称,他们从未要求邮政EMS使用印有“法院专递”的快递包装包,此事与他们无关。他们于今年8月16日更换快递单位网点,并加强监督。另外,目前他们已与苍南邮政相关人员沟通,已确认是邮政EMS工作人员误操作所致。

苍南县邮政分公司昨晚向本报发来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在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自我调查。经查实,该事件是由于他们公司工作人员在邮件封装过程中工作差错,误用了法院专用信封导致。该差错具体发生在今年7月底和8月初,房产项目“御湖上品苑”开发商两批资料投寄,误用“法院专递”信封共计107封。

苍南县邮政分公司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温都《锋火台》栏目将继续关注“法院专递”寄送材料事件后续处置,以及购房者起诉开发商案件后续进展。

温都360调查小组记者 黄云峰

《温州都市报》2020年9月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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