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本想为大龄单身儿子解决婚姻难题,不料自己却走上歪路——乐清一位六旬老太当起“跨国红娘”,先后介绍10余名老挝新娘来华,并从中非法牟利。近日,乐清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跨国红娘”鲍某、陈某、缪某三人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万元。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场跨国婚介业务的开端,竟是一位母亲的“无心插柳”。2023年底,60岁的鲍某因儿子大龄未婚与同村人陈某抱怨,在老挝经营一家超市的陈某提议“老挝年轻漂亮姑娘多得是,我来撮合”,心急的鲍某当即心动,然而其子未答应,于是,鲍某转而带着未婚外甥蒋某,前往老挝相亲。
在鲍某与陈某的授意下,蒋某以虚假的旅游名义隐瞒真实目的,顺利出境前往老挝。在当地,陈某通过同乡缪某牵线,与一家老挝婚介公司建立了合作,成功娶到老挝新娘。为此,蒋某支付了媒人介绍费、彩礼费等,共计15万元。
回国前,鲍某等三人与老挝婚介公司一同协助新娘以虚假的“旅游”目的骗获中国签证;入境时,又授意双方以“探亲”“旅游”等理由欺骗边检,最终得以蒙混过关。
周围亲戚邻居听闻蒋某娶了个外国俏媳妇,便纷纷请鲍某说媒。“既能帮助他人解决终身大事,又能赚点媒人钱,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鲍某、陈某与缪某一拍即合,便合作开展跨境婚介服务,仅一年多,成功为当地10余名大龄男青年介绍了老挝新娘。
2024年10月,老挝籍女子办理居留手续的数量激增,这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最终,此事东窗事发,鲍某等三人随后相继被抓获归案。
2025年3月,鲍某、陈某、缪某等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鲍某、陈某、缪某等人与境外人员以牟利为目的,组织他人隐瞒真实目的,虚构事由骗取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入)境。考虑到三被告人本意是为帮助身边亲友介绍老挝新娘,且主要犯罪行为系老挝方介绍人实施,检察官审理后认定三被告人系从犯。
2025年6月19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鲍某、陈某、缪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对此,检察官提醒:大龄未婚男青年对婚姻的渴望可以理解,但切不可“病急乱投医”,落入非法跨国婚介的陷阱。通过非法手段缔结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公众应清醒地认识到非法跨国婚介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参与、不协助此类违法活动。
岳思轩 吴祖坚
编辑 黄梦思
审读 郑凌
责编 李雪锋
审核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9月25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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