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五年移交罚没水生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17件

2025-09-11 21:28 温州都市报 

温都讯 9月11日,一批罚没水生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在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正式“安家”。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温州海关与浙江自然博物院共同完成移交签约仪式,这些制品将用于科研、科普和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据悉,自2021年以来,温州市累计移交该类制品已达117件。

据了解,本次移交制品共18件,主要包括玳瑁、砗磲、红珊瑚等水生野生动物制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温州海关于今年7月依法移交该类制品至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为了实现科学处置,市农业农村局将该批制品委托浙江自然博物院统一保管,发挥该批制品在科研、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价值。这也是温州针对罚没制品推行“执法罚没—移交保管—科普展示”模式的再次实践。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徐雄表示,“渔业部门+海关+博物馆”的联动机制已初见成效,未来将加强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并借助公益机构推动罚没制品的合理利用与公众教育,助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温都记者 蔡挺

图片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

编辑 黄梦思

审读 郑凌

责编 潘达源

审核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5年9月12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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