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温都记者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市区九山湖里的鳄鱼已被捕获。这条鳄鱼是怎么被捕获的?捕获后怎么处理?
此前,九山湖出现疑似鳄鱼的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5月27日、28日,本报连续刊发《鳄鱼现身九山湖?》《“实锤”了!是鳄鱼!》报道,为市民揭开九山湖谜团,专家确认其为鳄鱼。
鳄鱼被市民用鱼钩钩住
昨天上午9时左右,在九山湖钓鱼的市民张先生用蚯蚓作饵钩住了鳄鱼,在现场的松台园林管理所工作人员合力将其捕获。记者来到九山公园时,温州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正将这条被捕获的鳄鱼放进收养袋中。
“经初步观察,该鳄鱼体型较小,没有牙齿,右前肢曾受伤,人工饲养的可能性较大。”松台园林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连日来,他们对鳄鱼出没的区域开展巡查,考虑到其警觉性高,栖息区域荷花密集、藏身环境复杂,就专门买了鱼钩、鱼线、鸡肉等做成诱饵挂在荷叶上面,但鳄鱼都没有吃,直到昨日上午被市民用鱼钩钩住。
“太激动了,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该工作人员猜测,这条鳄鱼是被市民饲养后放生在九山湖里的。虽然鳄鱼体型小,对人的攻击性弱,但还是希望市民引起重视,切勿随意向公共水域、绿地等场所放养鳄鱼、眼镜蛇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动物,共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
对九山湖相关水域进行常态化巡查
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动管所副所长朱灿介绍,从品种上看,这条鳄鱼应为暹罗鳄,在国内的养殖技术很成熟,“这种鳄鱼温驯,不遭恶意攻击不会伤人。朱灿表示,下一步,会将它带回动物园进行救护和饲养。
而针对市民提到的九山湖中是否还有其他鳄鱼藏匿的疑问,松台园林管理所所长叶盖宇表示,通过巡查及对比图片确认,此次捕获的鳄鱼就是网友前几日拍摄的那一条。“目前水域中应仅有这一条鳄鱼,且八月十五过后湖里水温逐渐降低,这种鳄鱼在户外水域难以生存。后续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巡查和观察。”
擅自放生外来物种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市民随意放生的行为,是否有进行规范的相应法律法规?记者咨询专家与相关部门,并上网查阅了相关法律条例。其中,《外来物种入侵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湿地引进或者放生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温都记者 林吉祥/文 王诚/图
编辑 孙立彭
审读 郑凌
责编 李雪锋
监制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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