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报道|9个月4次污水倒灌,挖开地面发现污水管道被挖断

2024-12-31 08:45 温州都市报 

温都讯 近日,工人挖开市民曾女士家污水管道附近的地面后发现,曾女士家的污水管道没有直接接入污水井,而是在距离污水井20多厘米处被挖断。

12月20日,本报刊发“9个月污水倒灌4次,怀疑和加装电梯有关!”的报道,当事的市民曾女士怀疑家中频繁遭遇污水倒灌是由于加装电梯时改动了污水管道。

12月28日上午,曾女士、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单位浙江一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丰建设”)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见证,第三方工人挖开地面发现,曾女士这一户的污水管道没有接入污水井,在距离污水井20多厘米处被截断,截断处有另一根管道横在前方。

12月30日,记者来到鹿城区大南街道荷花锦园6幢1单元门口,工人正在用水泥填补地面。“此前的施工人员把污水管道两边用砖和水泥砌起来,接到污水井里,水泥是不光滑的,很容易堵住。”该工人表示不清楚挡住污水管道的这根管道作何用途,征得曾女士同意后,重新接了一根污水管道,从此前挡住污水管道的这根管道下方通过。

曾女士告诉记者,家里老人得知污水管道重新被接好,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如果不是我们极力要求将地面挖开排查管道,根本就发现不了问题。”曾女士认为,加装电梯的过程中破坏了污水管道,说明施工选址也有问题,“隔壁栋的电梯和楼房之间都是有连廊的,为何我们的电梯是直接装在排污设施上方?”

随后,记者联系了一丰建设加装电梯工程相关负责人柯先生。柯先生说,居民家的排污管道被挖断是当时的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的,他并不知情。“工人当时也没和我说,如果我知道,是不会允许他这样做的,责任我们会承担的。”柯先生表示,此次开挖地面、重新接管道产生的费用由他们承担,至于曾女士此前提到的找工人疏通管道产生的费用,希望与曾女士协商解决。

“加装电梯施工方是业主代表去找的,但施工过程中没有人监工,施工方操作不当导致我们家频繁遭遇污水倒灌,业主代表也有一定责任。”至于污水倒灌所产生的损失,曾女士也在考虑如何进一步维权。

此外,根据曾女士提供的《荷花锦园6幢1单元加装电梯专项设计联合技术审查会议纪要》,其中提到“需进一步对接电力、燃气、给排水等管线部门”,而相关部门是否有进一步对接,涉及的地下管线是否包括排污管道,曾女士咨询了鹿城区住建局、鹿城区大南街道,未得到明确答复。

 温都记者 谢锦哲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孙立彭

审读 郑凌

责编 李罗华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4年12月31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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