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来了,园长怎么当?温州为新时代幼儿园园长描画像

2024-12-12 22:32 温州都市报 

温都讯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获表决通过。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向全市各级各类园长发起了“学法知法·扎根教育现场”大学习活动,引导鼓励园长们通过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强化依法办园意识,促进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提升,提高办园水平,为孩子们拥有优质且美好的童年保驾护航。

活动对园长和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学前教育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幼儿园需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内部研讨等方式,深入理解《学前教育法》,确保教职员工全面了解法律知识,依法执教。

此外,园长要深入一线,做到教育教学“在现场”。园长每月至少承担2个半日活动或累计6小时以上的教育教学任务。坚持进班对教师半日活动进行观察与指导,并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每学期进班观察与指导累计不少于10个完整的半日活动。

园长将从管理者走向陪伴者。在此次大学习活动中,园长以陪伴者的身份走进儿童、教师的生活与学习中。在“园长约谈日”,儿童对幼儿园的环境改造、游戏材料、同伴交往有想法,就约上园长聊上几句,园长与儿童共同计划、研究、回想;在“园长教研日”,园长成为教研过程的“跟踪者”,与教师共同就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开展研讨,倾听不同教师不同的心声、教研思考;在“园长督餐日”,园长定期与保健员、保育员、炊事员、家长等共同研究幼儿食品安全,关注有特殊需求儿童的成长,共同维护幼儿生命安全。

园长也是教研管理的“统筹者”、教研目标的“引领者”、教研过程的“跟踪者”、教研成果的“提炼者”。园长积极参与园本教研活动,与教师共同聚焦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开展研讨。活动要求园长每月至少参与1次园本教研活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近2年至少要主持一个以上的课题。园长要重视幼儿园课程管理,秉持以儿童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建立在地资源课程化的意识。要科学实施符合本园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杜绝小学化倾向。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园长是一所幼儿园的灵魂,打造高质量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实现幼有优育的关键,此次活动,旨在提升幼儿园园长法治意识、教育教学教研水平,描绘出‘新时代幼儿园园长’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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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通过,第三十八条明确提出“幼儿园园长由其举办者或决策机构依法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国家推行幼儿园园长职级制。”同时强调幼儿园园长要持证上岗、依法办园、以法塑身。

温都记者 姜瑾瑾

通讯员 凌素凡 叶九歌

编辑 金慧君

审读 郑凌

责编 林剑静

监制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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