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我们小区一楼的社区配套用房,被街道拿去出租了。”近日,有保利天悦苑业主向温都微信公众号wd88868886反映称,鹿城区南汇街道这一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此,街道回复称,相关公建配套设施按规定进行出租。
保利天悦苑位于中央绿轴G13地块。上月中,该小区业主发现,小区1号楼一楼部分房产及10个地下车位的三年租赁权即将进行公开拍卖。对此,有业主向浙江政务网和温州网络问政平台进行了投诉,表示根据《民法典》,作为社区配用房的社区文化活动室,其所有权依法应属于业主共有。“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拿去低价竞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投诉中,该网友还表示,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规定,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供公共文化活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随后,南汇街道办事处在9月2日对该网友的投诉回复称,保利天悦苑属于惠美社区。因惠美社区用房已在上美锦园打造建设,位于保利天悦苑的该处公建配套目前暂无打造计划。依据《鹿城区国有土地上公建配套设施数字化管理办法》规定,相关公建配套设施移交至属地街镇管理与使用,部分存量公建配套符合经营、出租等方式进行管理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租期、价格水平及相关约束条件,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经查证,竞拍文件中描述与该处资产原功能一致,并以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租赁权拍卖。”
在采访中,有律师表示,街道是否有权利对保利天悦苑这几处房产的租赁权进行拍卖,取决于这几处房产是否登记或移交给街道。对此,南汇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几处房产已于去年由鹿城区机关事务局移交给了南汇街道。
记者留意到,上月19日,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13地块(天悦苑)一楼部分房产及10个地下停车位三年租赁权竞价公告》提及,要对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13地块(天悦苑)一楼部分房产及10个地下停车位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记者昨天下午得知,原定于当天下午3时举行的这个拍卖被取消。
温都记者 何群芳
编辑 金慧君
审读 郑凌
责编 黄云峰
监制 王冰
▲《温州都市报》2024年9月11日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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