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获悉,为防御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市防汛办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预案、通知等相关文件,立足台风可能正面影响我市的定位,提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据气象部门消息,今年第 3 号台风“格美”于7月20 日下午在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今天14时中心位于距离温州东南偏南方向约1210公里的洋面上,即北纬17.9度、东经 125.0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1 级(30 米/秒),中心最低气压 980 百帕, 其强度将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45~52 米/秒,14~16 级)。预计“格美”将以每小时 5~10 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缓慢移动,逐渐向台湾岛东部海面靠近,24 日逐渐转向西北移动,可能于25 日白天登陆或紧擦台湾北部,随后继续向浙闽沿海靠近,25 日夜里到 26 日上午登陆浙闽沿海,最大可能在浙南到福建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22 日起东海东南部海域有 8~9 级阵风,23 日东海海域风力逐渐增大到 10~12 级,24-25 日风力继续增大到 12~14 级,台风中心附近经过海域 13~16 级。我市沿海海面风力 24日 8-9 级逐渐增强到 10-11 级,25 日 10-13 级。
市防汛办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台风“格美”未来路径、移动速度及海上影响仍有一定的变数,不排除登陆浙江沿海的可能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可能对我市有风雨影响。同时,各地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各级气象、海洋中心要严密监视台风“格美”发展动态,加密预报频次,及时发布台风动态和海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级防指办、气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海事、海警、海洋中心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及时研判分析风险,要第一时间将台风预警信息传达到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提前做好海上防台准备工作。沿海各地、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和涉海作业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格美”影响情况,全面落实好辖区内的扣押船、无动力船、施工船、风电船、长期锚泊船、休闲船等重点船舶和渔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所有船只在安全水域避风;切实做好沿海海塘、涉海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全面组织一次涉海工程检查,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切实做好过路船安全监管和调度提醒,落实防风避风措施;同时抓好涉海涉岛旅游安全监管,根据台风发展变化,视情提前停运涉海客运、旅游等船只。
此外,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综合行政执法、海事、电力等部门要抓住台风影响前的空窗期,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危旧房、在建工地、危险路段桥梁、水利工程、涉海涉渔、旅游景区、低洼易涝区、下穿隧道、避风锚地、电力线路设施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摸清核实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更新完善人员转移清单,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合理安排工作,暂停休假和疗休养,随时进岗履职。要提前检查防汛物资、抢险装备,调试维护好卫星电话、发电机、水泵等“三大件”设施设备,确保能用、会用、管用;提前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备勤,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打得响。同时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台风动向,营造全社会共同防台的良好氛围。
温都记者 陈伟
编辑 华晓夏
责编 王金杰
审核 占昭昭
监制 刘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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