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中药材全链条质量监管行动,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某药店负责人在销售中药材时涉嫌虚假宣传。目前,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药店立案调查,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
该局执法人员介绍,当事消费者在该药店购买川贝母,该药店负责人表示平贝母属于川贝母的一种,后又称平贝母的效果与川贝母一致,诱导消费者购买平贝母。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款“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药材贝母为贝母的干燥鳞茎,通常用于清热润肺、化痰止咳。川贝母和平贝母虽同属百合科贝母属,名称只有一字之差,但因两者产地、功效、成分等不同,价格有很大差异。消费者对中药材辨识能力有限,部分药店销售人员以平贝母代替川贝母售卖,不但涉嫌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还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中药饮片时,要选择正规药店、认清产品标识、注意产品质量,若遇到产品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通讯员 吴奇珂
编辑 孙立彭
审读 郑凌
责编 李雪锋
监制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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