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朔门古港遗址出土的文物中,有一个重达五六十斤的元代大石权。它出土于古港遗址瓮城之外的地层中,仿佛一位守望着过去的巨人。
在中国古代,为了便于商品交易,国家颁布了专门的度量衡制度。在称重过程中,对秤砣有着严格的标准,常见的是小型铜权和铁权。然而在大宗贸易中,如漕运称粮、盐商称盐、外商称香料等,为提高效率、减少繁琐的称重过程,往往使用大型秤砣。这枚元代大石权,显然是大宗货物交易的得力助手,见证了温州港的辉煌过往。
温州朔门古港遗址出土的元代大石权外形呈四瓣瓜棱形,环纽,高29.3厘米、面长径30.3厘米、短径25.5厘米,重达五六十斤。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方形石权,它们的石质都较硬,颜色呈灰中夹杂红色,初步判断石头产自永嘉县瓯北一带。
《孟子·梁惠王上》有“权,然后知轻重”,权的最初含义为秤砣。一般有铜、铁、石头,铜、铁做的权分别叫铜权和铁权,石头做的权叫石权。
1972年,瑞安仙降新江垟坑村出土一枚北宋莲瓣纹瓜棱形铭文铜权。这枚铜权腹作五瓣瓜棱形,上下两端均铸刻有葵花12瓣,底呈覆盆状。在瓜棱形凸起部位刻有铭文,共5处,计15行,168字。“池州永丰监,淮州□指挥淮州置衙牒,取到广德军建平县钱库省样铜砤壹副,前来本监依样铸造壹佰斤铜砤贰拾副。今已铸造讫,熙宁□巳正月八日……”
由此可知,这枚铜权铸造于北宋熙宁十年(1077),由北宋时期全国四大钱监(铸造铜钱)之一的池州永丰监打造。按照当时计量标准,这枚铜权重100斤,经过现代称重后为62.5公斤,即125斤。其重量仅次于湖南省湘潭市易俗真出土的重达64公斤的北宋景祐铜则,居全国第二。
熙宁十年这一年,温州在城的商税全年收入达25391贯,超过已设市舶务的宁波(全年商税20220贯),比福建路的泉州城、广南东路的潮州都多。以前的商税“温州旧在城及瑞安、永安、平阳县、前仓、柳市镇六务,岁二万二千一百四贯”。而熙宁十年的温州城区商税,比此前六务总数还多出三千二百贯文。
千百年来,权是各朝征收赋税、称量财物,支付黄金及铸造钱币等必需之物。温州博物馆还藏有一枚延祐六年(1319)铸造的铜权,高八十三厘米,底径四十六厘米,重三百克。铜权正面铸有“温州路总管府”、左面“提调正官”,右面铸“校勘”,背面有“延祐六年造”,均为汉字,属温州路官方标准衡器。
温州朔门古港遗址瓷片堆积
《中国风俗通史・元代卷》元代壁画中的卖鱼插图
《江山胜览图》局部
有个成语叫“半斤八两”,源于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期对度量衡的标准化。当时规定“半斤八两,一斤十六两”,这个习惯一直沿用至1958年。《汉书·律历志》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十六两为斤”。
但从出土的权以及史书中可以发现,历朝历代的计量都不太一样。《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开元钱十枚(即唐制一两)重37.301克。由此推算,唐代的每斤为596.82克。而温州的北宋莲瓣纹瓜棱形铭文铜权上明确标记了“壹佰斤”字样,现在称重是125斤。计算可知,宋代的每斤约为625克。这枚北宋铜权的存在,显然成为了宋代通用衡度大于唐制的有力佐证。
那么,一斤等于500克的计量标准是从何时开始实施的呢?
清朝时期,一斤约为16两,约等于596.816克。但随着中西方交流的不断加深,这种度量衡的不统一给经济交流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与西方国家接轨,政府正式规定法定的一斤等于500克。然而,虽然一斤的克数发生了变化,但一斤仍然沿用原来的16两制,也就是说一两为31.25克。这种计量方式相当于增加了税收,这种改变虽然方便了与国际交流,但也带来了一个“致命”的缺点:换算比例减少,使得我们的计量相较于之前显得“吃亏”。
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计量方式才得到了彻底的改变。1959年,我国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明确规定一斤为十两。自此,一斤等于西方的500克,一两则等于50克。
来源:孤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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