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又扰民!“炸街”何时休?

2023-07-13 11:15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272665

夜深人静之时,当你正准备进入梦乡,大街上却突然响起轰鸣声,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感受?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温州都市报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大街上汽车、摩托车轰鸣而过,巨大的声浪由远及近,打扰清梦不说,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民反映

“炸街”行为屡禁不止 扰人清梦还留安全隐患

周先生家住市区七都街道。他说:“近段时间,七都岛上‘炸街’(网络流行词,指跑车猛轰油门等故意行为使其发出巨大声响,驾驶人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旁观者的举动。)车辆频频出没,严重影响了居民休息,虽然交管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炸街’的行为进行了严打,但还是屡禁不止。”

同样是住在七都的叶女士说,实际上前几天交管部门就在七都对“炸街”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现场查扣了不少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但当交管人员撤离后,“炸街”的人又出来了。

“瓯海区半塘街、古岸路附近,到了晚上10点半左右,经常会听到有大马达声响的汽车和摩托车‘炸街’,也跟部门反映过,交管部门也在现场打击过,但还是屡禁不止。”黄女士住在瓯海区半塘街附近,对于车辆频频“炸街”行为,她表示不解,希望大家在行车过程中遵守交规,不给他人造成困扰。

被汽车、摩托车“炸街”行为困扰的还有来自永嘉瓯北的王先生。他说:“我家住在瓯北阳光大道,因为阳光大道道路宽阔,晚上经常听到有车辆‘炸街’的声音,有时候甚至在白天也能听到一声巨大的轰鸣声。”

王先生说,炸街行为不仅打扰他人休息,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尤其是飙车“炸街”的行为,发生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建议交管部门要加大对于‘炸街’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非法改装车辆‘炸街’行为。”

七都严查炸街现场

部门动作

持续严管打击,呼吁市民举报“炸街”车辆

“炸街”扰民的行为近年来其实不算新鲜事,而随着车辆性能、外观不断改进,摩托车“炸街”的行为近年来在我市越来越多。针对越来越多摩托车加入“炸街大军”,交管部门对此进行了持续严管打击。

比如今年初,瑞安市交管部门就曾对摩托车“炸街”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在查处现场,50多辆摩托车在路边一字排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不少摩托车存在改装的情况,有为了追求时尚对车辆外观进行贴画的,有为了追求效果对车辆灯光进行改装的,还有为了追求刺激对车辆排气管进行改装的。交警让几辆改装过排气管的摩托车现场启动,瞬间响起了轰鸣声。

而根据我市摩托车限行的规定,市区大部分地方24小时禁止非市区牌照二轮摩托车通行。但根据该规定,七都街道不在范围内,因此近段时间来住在七都的群众频频听到摩托车“炸街”的轰鸣声,苦不堪言。对此,交管部门近日在七都街道进行了持续严管打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炸街”不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更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论是机动车还是摩托车,只要“炸街”,交管部门必严查。同时,交管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如果有见到“炸街”车辆,可向交管部门举报。

代表建议

市人大代表、浙江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副秘书长 白洪鲍

加大管理还要正向引导,建议设立专门场地

“炸街”,尤其是飙车“炸街”,不仅影响老百姓休息,还有安全隐患。

之所以出现“炸街”的情况,是驾驶员猛轰油门等故意行为使其发出巨大声响。从我个人接触过来看,一类“炸街”行为,是跑车等性能较好的车辆,车主驾驶时故意为之,另一类则是对车辆排气进行改装,轿车、摩托车等都较为常见。

从“炸街”车主的角度看,如果碰到被查处的情况,最终可能就是面临罚款以及责令改回等。而这些处罚,对很多喜欢玩车的车主来说,往往不痛不痒,因为喜欢玩车、玩得起车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从管理的角度上说,建议交管部门在做好对非法改装车辆“炸街”行为查处行为的同时,对累犯加大处罚。另一方面,可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以立法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炸街”行为的管理。

而在管理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正向引导。从飙车这种行为看,如果是在市区进行飙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在竞技场上进行飙车,则是竞技体育。喜欢玩车、改装的人群,往往以年轻人居多,在做好管理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做好正向引导,比如设置更多专门的赛道,让喜欢玩车、赛车的人有地可去等。

市人大代表、浙江震瓯(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丽珊

加强源头管理,科学宣传引导

对于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的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买家来说,驾驶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00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驾驶证记9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于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卖家来说,生产或者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03条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同时,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遏制飙车“炸街”现象,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前往售卖租赁豪车的商家,通过印发普法宣传单等形式,督促商家在售卖、租赁车辆的同时提醒车主、司机、租车使用人在非高速公路区域不使用“运动”“声浪”模式或急加速。

其次,进行科学宣传引导,可通过拍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发布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放大警示效应,增强公众的法律及安全意识。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巡查惩治的力度。

最后,也要注意网络短视频平台内容审核,网络平台应对机车网红这种短视频进行安全提示和正向引导,向未成年人传递正确的安全理念。

市人大代表、文成县金民村党总支副书记、村监会主任 胡植柱

建议加大宣传,加大改装车辆抽检力度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对于群众对噪声问题的困扰,我深有体会。试想一下,当你忙碌工作一天后回家休息,突然被一声轰鸣声吵醒,肯定会很郁闷。此外,除了年轻人,老人、小孩以及孕妇这些特殊群体,对声音更加敏感,无故发出噪声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而从安全角度看,之所以出现“炸街”行为,往往是车主故意为之,可能是为了吸引目光,也有可能是彰显车辆的性能。不管是哪种行为,发出巨大轰鸣声,肯定需要加大油门,车辆必然会突然加速,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发生事故。

因此,我建议,在管理上,交管部门要加大夜间“炸街”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改装车辆的抽检力度,尤其是非法改装排气的行为;而在群众认识层面,也要加大群众遵守交规的行为的宣传力度,让大家进一步规范自身,减少“炸街”行为的出现。

温都记者 蒋文泽

编辑 陈东升

审核 李雪锋

《温州都市报》2023年7月1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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