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明中心关于拟推荐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的公示

2023-05-26 10:19 温州都市报 

《温州都市报》2023年5月26日第2版

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浙文明办〔2023〕8号)精神,温州市文明中心、温州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申报推荐工作。

经过自评自测、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联审联评、复查审核等程序,形成了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31日前向市文明中心、市教育局反映。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来信寄至: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321号1号楼市文明中心公民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88968591(市文明中心);85812060(市教育局)。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公示

1.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2.浙江省瓯海中学

3.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

4.温州市藤桥小学

5.温州市中通实验学校(小学部)

6.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

7.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

8.乐清市城东第一小学

9.瑞安市实验小学

10.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

11.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小学

12.泰顺县新城学校




打开掌上温州APP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