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新增4例初筛阳性病例,多个小区实施封闭管理

2021-12-08 09:34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9804

经进一步排查核实,绍兴市上虞区新增4例初筛阳性病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排查发现。目前正在对该4例初筛阳性病例作进一步复核,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采样、检测,对其接触的外环境进行消杀,对相应区域实施管控等措施。


截至12月8日9时,绍兴市已经发现轻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上虞区启动I级应急响应!
对这些地区实施封闭管理


浙江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今日(8日)发布通告,根据当前上虞疫情防控需要,上虞区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对百官街道:北至梁祝大道,西至江东路,南至人民大道,东至迎宾大道合围区域,以及清泰苑小区。曹娥街道:北至江西路,西至博文路,南至越秀路,东至舜江西路合围区域临时实施封闭管理,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上述区域所有小区(村)禁止非居住人员进入,限制居住人员进出,原则上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落实扫码、测温管理措施。


二、上述区域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和值班值守外,要有适当人员在岗在位,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除防疫需要和民生保障以外,上述区域其他各类企业暂时停工。非生活必需场所暂时停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指定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全上虞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暂时停学。


四、暂停上述区域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出。驾驶员严格个人防护,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杀。


五、实施禁止禽类、野生动物交易等必要的限制措施,餐饮场所严禁堂食。


六、关闭上述区域公共场所,停止各类人群集聚活动,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绍兴发布紧急通告,事关加强疫情防控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绍,确需离绍的需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三、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五、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扫码(健康码、行程码)进园,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暂停景区景点内部表演;禁止组织跨界旅游。地铁、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交通工具要采取限流措施,并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


六、倡导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绍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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