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9号)

2021-12-07 22:31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30671


关于切实落实近期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9号)

鉴于12月6日宁波镇海区报告1例新冠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今日宁波启动I级应急响应,绍兴上虞区报告1例新冠本地阳性病例,杭州报告2例新冠肺炎轻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持续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行主动报告。11月22日以来有宁波市,12月1日以来有杭州萧山区及绍兴上虞区等地旅居史的返(来)瓯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即日起,上述地区返(来)瓯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瓯后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二、分类健康管理。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镇海区的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对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的人员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对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在第1、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2月1日后来自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绍兴上虞区上浦镇的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对12月1日以后来自杭州市萧山区、绍兴上虞区的人员,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12月1日后来自杭州市的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瓯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2月1日乘坐D3103车次05车厢人员、12月3日乘坐D3142车次01车厢人员及12月4日乘坐D3102车次08车厢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人员在居家健康管理期间,须做好自我隔离与健康监测,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如有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各地人员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做动态调整,请市民及时关注。

三、开展全面排查。各社区(村)要立即对上述地区返(来)瓯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瓯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四、落实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各人员聚集场所,要全面严起来紧起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开发区)立即全面启用温州防疫码,落实重点场所查验温州防疫码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查验温州防疫码的,则可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切实守好交通枢纽“中门”和社区“小门”。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实行“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网吧、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

五、严格落实会议和活动管理措施。各镇街(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审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实现加强针“应接尽接”。会议现场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的各项规定动作,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外出。

六、谨慎安排出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和边境城市。

七、做好健康监测。返(来)瓯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八、加强自我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请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市民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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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瓯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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