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建家政人员工作档案 二年“挡住”397名不合格从业者

2021-10-28 15:53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0917


家政小故事

“怎么要登记这么多信息啊?”最近,年近半百的姜阿姨来到市区车站大道的温州市家庭服务市场想要找一份带小孩的住家保姆工作,市场里的一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姜阿姨的身份证、技能证书、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资料。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些资料都要录入“家服云”平台的,不录入的话就无法派单。

“温州家服云”是全国首个由政府主导建设、覆盖全市的家政服务线上平台,平台以此为依托,结合“一人一卡一档一码”管理制度,对家政从业人员展开全面的“身份体检”,建立家政人员的信用档案体系,实现人员信息可追溯,雇主安全有保障。

据统计,截止今年10月,“温州家服云”已建立家政人员档案4.3万人,公安审核4.3万人,剔除397名不合格人员。

《条例》问答

问:家政服务机构应为家政服务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家政服务机构为家政服务人员建立的工作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见《条例》第十条)

(一)个人身份信息;(二)从业经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信息;(三)健康证明、体检结论查询结果信息;(四)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的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等查询结果信息;(五)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合同等;(六)家政服务评价、服务纠纷及其处理情况;(七)参加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以及理赔信息;(八)建立工作档案所需的其他信息。

有关单位应当为核实家政服务人员信息依法提供便利。

专家释义

建立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档案,在商务部2012年公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有作规定,家庭服务机构须建立家庭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本条文在与部门规章保持协调基础上,对工作档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第五项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构信用,在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表达了较多的支持赞成意见,认为这是保障家政服务安全、做到家政服务“放心用”的重要基础。具体实践中,家政服务人员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本人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信息(可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提供给家政服务机构用于建立工作档案。

温都记者 张小青整理

编辑 毛鲜艳

校对 仇玲琍

审核 潘宁宁

(备注: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是全国地级市制定的首部家政服务专项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进一步提质扩容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让更多家政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知法懂法用法,温州市商务局联合温州市人力社保局推出《家政条例小课堂》宣传普及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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