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抚养起纠纷 多方合力温情促化解

2021-09-06 15:37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22251

8月25日上午,龙湾区妇联驻区矛调和润家事纠纷服务中心联合闲事婆和事佬调解室成功调解了同居关系非婚子抚养纠纷。

当事人小玲和小勇,均为化名。小玲与小勇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网络认识,不久后便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1年3月,两个人的儿子出生,但二人之间却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出现了感情纠纷,小玲一气之下带着五个半月的孩子回了娘家,小勇的不闻不问和孩子日常生活巨大的开支让小玲倍感压力,为此小玲来到和润家事纠纷服务中心求助。

和润家事纠纷服务中心接到纠纷案件后联合闲事婆和事佬调解室,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寻找双方之间感情矛盾的症结问题所在,8月25日上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面对双方彼此怨气、情绪激动以及小玲母亲的不断反对,调解员一边耐心安抚小玲的情绪,了解小玲真实意愿,一边从家庭责任和非婚生子权力方面对小勇进行释法说理,告知他们双方虽小但已为人父母,就要承担抚养责任,孩子血浓于水、亲情弥足珍贵。在调解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小勇同意每个月给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用于孩子的日常开支。小玲也稳定情绪明确自己的想法,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孩子由小玲抚养,小勇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成年。达成协议后,双方也表示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走动,尽心尽力为儿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尽可能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润家事化解服务中心联合闲事婆和事佬调解工作室通过调解的方式,不仅有效化解双方纠纷,也有效及时地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

温都记者 张小青

通讯员 李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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