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法治“考试”开考!37位市政府部门“一把手”首次向人大报告依法履职情况

2021-04-22 19:40 温州都市报 阅读数:245595

4月2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举行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法治“考试”。市政府37个部门的“一把手”首次向人大报告去年依法履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其中3个部门的负责人还专门作了口头报告。

这是温州首次尝试“1+37+2”方式,对每一个政府部门“一把手”的依法履职工作开展监督。37个政府部门的“一把手”也列席了当天的会议。

“1+37+2”是指一个政府总报告、37个市政府部门一把手的个人依法履职报告和2个市“两院”的报告。4月22日的会议上,在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后,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依次上台汇报去年依法履职的情况。

市经信局局长贾焕翔

第一个走上报告席的是市经信局局长贾焕翔,他用5分钟盘点了过去一年个人依法履职的情况——将学法纳入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全局干部100%通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对涉及全局财务预算、人事任免、重点工作、重要审批、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等决策意见,均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负责人列席监督;聘请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重要决策、合同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知识支持和服务,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益;完善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条……

“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府官员的生命线,部门和官员必须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切决策和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开展,这是个底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的高质量。”贾焕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更加强化法律学习,增强法治思维,实施好经信领域的法律法规,推进温州制造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潘黄星

有别于部门年度工作报告,此次“考试”的重点在“依法”两字上,并突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其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报告的内容定为围绕与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出庭应诉情况等方面的内容。37个部门“一把手”在报告时,不仅晒成绩,也直面存在的问题,并写明了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与部门“一把手”个人依法履职报告一起提交的,还有市中院关于2020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基本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此举旨在引入司法权,一同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行政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陈宏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项国生介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同时,首次审议市政府37个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人大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方式创新。创新这一监督方式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领导干部这一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推动落实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而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项工作把人大对干部的依法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有效监督和推动部门“一把手”依法履职。这次常委会会议之后还将整理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温都记者 何群芳/文

通讯员 夏剑河/摄

《温州都市报》2021年4月2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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