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邀你寻找“身边的道德模范”

2021-04-20 20:14 温州都市报 

4月20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根据工作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和第八届温州市道德模范的选树发布工作。

据悉,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明确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6例。各市的推荐名额为每类2例,共10例。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其中往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如无新事迹发生、各类团队(团体)等不参加评选。

通知指出,评选的基本标准要求体现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关心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此外,按照五个奖项类别,还设置分类标准。

此次评选,优先考虑将各级“身边好人”作为候选人推荐,采取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从平民中选树,向一线普通干部群众倾斜。选树一批做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道德模范。

在审查把关上,按照评选工作的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和考察关。事迹材料由专人采写,做到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候选人资格。道德模范候选人确定后,要按省里要求填写推荐表及事迹简介材料,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报送市文明中心,电子邮箱:wmbgdc2021@163.com,联系人:黄琬琦,电话:88961207。

温都记者 陈恩欣

《温州都市报》2021年4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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