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出台《疫情防控细则》 我市民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码

2021-01-15 15:31 掌上温州客户端 阅读数:45263

1月15日,记者从温州市民政局获悉,昨天市民政局出台《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服务机构、福彩销售点、婚姻登记窗口、社区、社会组织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

1.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参访、外来人员培训、等级评定、大型迎新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实施预约探视,每个院内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探访人员必须接受测体温、看绿码、查行程以及全程佩戴口罩和人员信息全纪录。30 天内入境人员,14 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回乡人员,不得入院探访。对新入院或返院的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新近7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住。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要实现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全覆盖。并要求有集中收住老人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须参照养老机构防控标准执行。

2.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院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3.救助管理机构对新入站人员要查看行动轨迹、隔离入住。

4.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办白宴,集中办丧时间不得超过3天(含);禁止在守灵厅念佛诵经、做道场;在殡仪馆守灵的家属每天不得超过7人;陪同逝者火化的家属不得超过10人。

5.婚姻登记窗口实施预约登记和错峰登记,暂停组织举行集体婚礼、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和家庭婚姻讲座等人员聚集类活动。前来登记的境外新人,须提供新近7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予以办理。

6.社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村(社区)组织的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加强对村(社区)内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的监督。全面掌握辖区内空巢、孤寡、残疾、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人员信息,建立邻里互助、亲戚结对或志愿帮扶等联络机制,加强关爱服务,提供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帮助解决刚需问题,确保特殊对象人身健康安全。

7.要求全市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募捐援助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稳妥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8.社会组织一律取消单位内部的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不得承办协办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所在省市的商会年会、乡贤会等活动。倡导各社会组织和群体尤其是社会团体不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座谈会、交流会、聚会等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经活动举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县(市、区)防控办备案。

9.福利彩票销售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要求各销售点做好彩票购买者的“即买即走”“即兑即走”引导工作,落实好“一米线”,尽量减少彩票购买者在站点内长时间集聚停留。

据悉,入冬以来,市民政局就抓好民政各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接连下发了多个通知文件,要求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全市民政部门将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各地民政部门领导带队逐一挨个检查或挂钩联系辖区内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农村养老院、敬老院,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帮助发现漏洞、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检查时,要建立问题清单,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交由机构负责人签收,并明确机构限期整改时间。被检查机构在完成整改后,要向检查组上报《整改落实报告书》,做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于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机构,要予以严肃处理。

温都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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