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公益广告联席办会议规范刊播内容

2020-12-22 21:21 温州都市报 

12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公益广告联席办会议。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温州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刊播内容,提升城市的“颜值”和“气质”。

今年11月份,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温州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研究落实联席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分析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会议指出,按照《温州市公益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我市公益广告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贯穿始终,重点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等方面的宣传。

另外,会议对公益广告内容设计、审核、发布、刊播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其中,公益广告内容部门要审核把关并报市文明办备案,经联席会议审定后纳入温州公益广告库,今后发布公益广告必须采用温州公益广告库内容。各有关单位需积极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择优纳入公益广告库,供各地各部门、媒体无偿使用。同时,公益广告刊播要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户外公益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维修、更换、清理公益广告内容,建立日常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市联席办(市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市区重点区域公益广告,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伟中表示,温州已连续两年上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今年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接下来要通过摸清载体阵地,统筹年度刊播计划;统一格式标识,完善作品入库机制;全面梳理督查,逐步提升内容品质,共同打造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温都记者 张新彤

 通讯员 文宣

《温州都市报》2020年12月23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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